叶办〔2007〕9 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县管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叶县“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叶县县委办公室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6日
叶县“共建和谐 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打造务实、高效、和谐、魅力新叶县,稳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县委决定,2007年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中心,以和谐文化建设为重点,以“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为要求,通过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道德规范实践活动,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为建设务实、高效、和谐、魅力新叶县打牢和谐基础,创造和谐氛围。
二、活动内容
“共建和谐”,是指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激励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认识建设和谐社会的目的、意义、方法、途径,积极参与和谐社会的创建过程,大力营造重和谐、讲和谐、创和谐的浓厚社会环境,全面形成区域、单位、个人三位一体共建和谐社会的利益体系和价值导向。
“争创百佳”,是指通过深入开展共建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在十个方面推介、评选、宣传100个先进典型,即:十佳和谐单位(县直各单位、垂直管理单位、驻叶单位等);十佳和谐企业(县属辖区内的各级各类企业);十佳和谐社区(自然社区、企业社区、居民小区和单元楼、院);十佳和谐学校(公办及民办技校、高中、初中、小学);十佳和谐村庄(行政村、百户以上的自然村);十佳和谐家庭(城市和农村家庭);十佳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一线教师);十佳青少年(10—20岁叶县籍青少年);十佳商户(县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十佳共建和谐先进人物(年度评出的“移动杯”感动昆阳十大新闻人物)。
三、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从2007年5月份开始,到2008年元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20日—6月20日)
1、召开全县“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动员会。
2、全县各级各部门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3、县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专栏,系统介绍“共建和谐、争创百佳”活动有关情况及百佳评选条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4、县外宣办要把报道“共建和谐、争创百佳”活动做为一项重要任务,列为日常网页更新内容。
5、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利用广播、板报、刷写固定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争先创优(6月21日—12月31日)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主要学习内容:(1)《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4)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长刘云山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上的讲话;(5)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孔玉芳主编的《形势与任务教育干部读本》;(6)叶县“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在校学生明白开展“共建和谐、争创百佳”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投身到和谐叶县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立足本职工作实际,争做百佳先进典型。
2、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和谐万人行”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我为和谐做贡献”、“评选和谐小明星”、召开主题班会等活动,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家庭、学校、社区共建和谐。
3、组织举办全县“共建和谐、争创百佳”演讲比赛,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
4、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把中央、省、市的政策全面及时地宣传贯彻到基层党员和干部群众中。
5、开展先进典型推评活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企业及学校要按照“十佳和谐单位”、“十佳和谐企业”、“十佳和谐社区”、“十佳和谐学校”、“十佳和谐村庄”、“十佳和谐家庭”、“十佳教师”、“十佳青少年”、“十佳商户”、“十佳共建和谐先进人物”条件要求,积极参加县里的评选。同时,还要精心组织,创造性地开展适合本单位情况的不拘形式的争创活动。
6、抓好典型宣传。对在争创百佳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挖掘和宣传,使人们能够从身边典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对在宣传实践活动中各单位创造的先进经验,要认真总结推广。
7、扎实推进“移动杯”感动昆阳新闻人物的季度推评活动,为年度评出高标准、高质量的“十佳共建和谐先进人物”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07年元月)
1、推评先进典型。“百佳”先进典型的推评采取民主推荐(或自荐)、基层把关、归口考评、活动办通报公示,县领导研究审定的办法进行。 “十佳和谐单位”、“十佳和谐村庄”、“十佳和谐社区”由县文明办负责;“十佳和谐企业”由县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十佳商户”由县工商局负责; “十佳和谐家庭”由县妇联负责;“十佳和谐学校”、“十佳教师”由县教体局负责;“十佳青少年”由团县委负责、“十佳共建和谐先进人物”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2、检查验收。活动结束后,县活动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采取“一听二看三座谈”的方法进行,即听汇报、看资料、走访座谈干部职工,听取反映,检验效果。
3、总结表彰。该活动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对获得“百佳”先进典型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并进行通报表彰。
四、评选条件
1、十佳和谐单位:领导班子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重视宣传思想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形象良好,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环境优美,无重大责任事故。
2、十佳和谐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好,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职工思想道德教育规范化、经常化。有较完善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经常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环境优美,环保要求达标,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刑事案件。
3、十佳和谐社区:社区规划合理,公共设施管理到位,管理机构人员齐全。环境优美,做到硬化、绿化、净化、美化,文体活动阵地设施健全配套。创建氛围浓厚,社区内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有管理制度。
4、十佳和谐学校:学校领导重视学生德育工作,先进文化进校园、科学理论进课堂工作落实到位,“传承中华文明,共建和谐文化”系列活动丰富多彩,开展德育工作有措施、有成效。校舍建设达到标准化,环境优美,社会形象良好。
5、十佳和谐村庄:村“两委”团结务实,全力带领群众致富,村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人均收入处全县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科学、教育、文化阵地和公益设施,群众性文体活动经常化。有健全的村规民约,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经常化。村镇规划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洁卫生,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无重大集体上访和刑事案件。
6、十佳和谐家庭: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与邻为善,人际关系协调团结。尊老爱幼,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家庭每个成员在本职岗位表现优秀,在弘扬传统美德或时代精神上有突出表现。
7、十佳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教科研能力强,有承担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的能力,在教学中勇于创新,能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学科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具有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积极参与各类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知识,提高素质,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
8、十佳青少年:热爱党,热爱祖国,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品德高尚;遵守纪律,学习刻苦,品学兼优;崇尚科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纪守法,自强、自立、自理,综合素质高。
9、十佳商户:爱党爱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诚信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自觉做到门前三包,保持经营场所安全卫生;善于经营,效益良好;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服从管理;不造假、不售假,不短斤少两,不欺行霸市,不制售违禁商品;如实申报营业额,照章纳税;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反对封建迷信,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参加义务服务、优质优惠服务等社会活动,扶危济困,乐于奉献。
10、十佳共建和谐先进人物:2007年度,叶县籍人士在辖区内外或外地人士在我县辖区内发生的,在弘扬传统美德要求或者传播时代精神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具有推广价值和典型意义的先进人物。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把“共建和谐、争创百佳”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是今年我县宣传思想战线的一项重要工作。县里成立“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把其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领导组织,把此项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努力在全县形成争创百佳、共建和谐的宣传实践活动热潮。
2、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开展“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要建立起党委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大宣传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宣传部、文明办、教体局、工商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承担的评选任务完成好,把组织评选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调力量,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3、加强督促检查。县活动办在“共建和谐、争创百佳”活动中担负着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要深入到乡镇、机关、企业、学校调查研究,及时督导,不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认真搞好自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确保“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落实到实处,收到实效。
4、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在典型推报活动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种典型、各类先进要选得准、树得稳,经得起考验,经得起推敲。通过“百佳”典型的创树活动,确实起到拔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教育群众、鼓舞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5、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外宣网站要充分利用其传播快、覆盖面广、影响大的特点,围绕“共建和谐、争创百佳”活动制定宣传方案,开办专题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及时报道活动情况,把“共建和谐、争创百佳”活动炒热叫响,为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叶县“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叶县“共建和谐、争创百佳”
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恩河(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彭凤领(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苏红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白鹏飞(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兰建伟(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国(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培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穆庆林(县教体局局长)
马河清(县广电局局长)
张全义(县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
屈晓举(团县委书记)
李满花(县妇联主席)
张 涛(县工商局局长)
郭端鹏(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娄 毅(县新闻中心副主任)
吕鸿民(县外宣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郭端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宣传思想工作 “共建和谐、争创百佳”宣传实践活动 方案 通知
中共叶县县委办公室 2007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