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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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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概况
叶县畜牧局是县人民政府授权主管畜牧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畜牧兽医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整个工作对县政府负责,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负责研究拟定畜牧业发展的思路、规划、措施,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畜禽疫病防治、品种改良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搞好畜牧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开展规模养殖,加快畜牧产业化步伐;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依法搞好动物防疫、检疫、定点屠宰、种畜禽管理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县委、县政府发展畜牧生产的参谋。单位现位于县城叶廉路东段,邮政编码:467200,联系电话:8052348。1988年11月19日从农牧局分离出来,成立县畜牧兽医总站,机关人员编制21人,内设办公室、人事股、畜牧股、兽医股,设置5个二级单位,分别是兽医院、家畜改良站、动物检疫站、畜牧场、牧工商公司;1990年2月27日建立叶县畜牧局,与县畜牧总站合署办公,局级建制,一套机构二块牌子;1992年5月22日由叶编[1992]6号文规定,给叶县动物检疫站增挂叶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牌子,实行一套机构二块牌子的管理体制;1996年8月7日叶县畜牧局改为叶县畜牧管理总站;1999年6月23日叶县畜牧管理总站更名为叶县畜牧管理局;2001年11月9日叶县畜牧管理局更名为叶县畜牧局,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33人,其中技术人员22人。畜牧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畜牧股、兽医股和财务室,下属二级单位7个,分别是动检站、兽医院、改良站、定点办、兽药饲料监察所、畜牧场和食品公司。其中,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1、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上下联系、内外接待;2、负责草拟文件及文书档案管理;3、负责岗位责任目标的督查;4、负责组织政治学习和各种会议;5、加强印章管理;6、负责组织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7、负责组织社会有益活动。人事股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系统人事、劳资、职工培训、职称评定、考核和老干部工作。畜牧股的主要职能是:组织编制畜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划,组织制订畜牧业的区域规划,负责饲草饲料、服务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畜牧业统计和项目申报工作。兽医股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动物防疫法》的实施,加强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做好全县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财务股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按规定上报会计报表,负责收集、审核、分析独立核算中心实体的财务会计报表,对下属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各种会计资料,做好会计印章的保管工作。局属二级单位动检站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依法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检查,负责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监督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放工作。其办事程序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呈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在收到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后30个工作日内对该场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审核合格,发给《动物防疫合格证》。兽医院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和治疗。改良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种畜禽的管理和畜禽品种改良工作。定点办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2、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猪屠宰场设置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定点屠宰场设置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对经县人民政府审查确定的定点屠宰场发放定点屠宰标志牌;4、负责屠宰管理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5、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其他工作。兽药饲料监察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兽药管理条例》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审查发证,并对其合法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兽药、饲料质量和畜牧用药安全。其办事程序为:拟经营单位(个人)提交申请,并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表,县兽药饲料监察所派监督员2人以上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对经营场所、设备、技术人员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县畜牧局对经营者进行技术培训,并要求考试合格,由兽药饲料监察所审查并签署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批,报市畜牧局批准后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2004年底,全县猪、牛、羊存栏分别达到76.04万头、22.28万头、61.05万只,出栏分别达到89.13万头、14.37万头、68.88万只;三禽存栏684.91万只,出栏534.88万只;肉类总产量10.24万吨;蛋类总产量2.66万吨,牧业产值15.36万元,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2.5%,居全市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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